Re: [新聞] 租屋族難設籍損害公民權? 內政部:房東
這是桃園的,每個縣市的申請的網站不同。
契約上只有承租人名字,最多再一個擔保人。
現在承租人遷出,其他家人不遷出,誰知道叫啥名字?
結果還不是要親自跑一趟?
拿契約入戶籍,簽約沒有要求戶籍謄本,戶籍內人員也是可變動的,未必與簽約時一致。
如果屋主要知道名字才能線上遷出,戶政事務所理當要在有人遷入時,具名通知屋主才對吧
?
結果還不是要跑一趟當地的戶政事務所,專門作半套,大肆宣傳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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