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假租屋盜賣 人去樓空 債留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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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推 1噓 15→)留言1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mdodo5363 (尋千遙)時間15年前 (2010/08/07 19: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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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詐騙?. 你應該先去理解實務上的詐騙. ”被詐騙的人遭受到損失,1萬件大概就只有1件能索求回來”. 所以,銀行借人錢為何要擔保品??為何要擔保債權??. 因為,錢一旦從手中離開,走法律之途也沒有用. 所以銀行授信把關非常之嚴格. 其中有個”本票”,你能理解什麼是本票嗎?. 一種本票是金融機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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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778012 (shiina)時間15年前 (2010/08/07 02:3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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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有述,詐騙集團挑的係戶籍地設為出租處的房東. 先不論本案情況,試問若今日你(非房客身分)與房東另有爭執. 欲起訴請求法院審判,查到戶籍地而不知是否其為實際住所,. 在起訴狀上自然書寫為房東之戶籍地. 法院受理了你的訴訟,也寄信到你所寫之戶籍地地址. 送達方式有多種,總之,最後是為合法送達.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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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0推 2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mdodo5363 (尋千遙)時間15年前 (2010/08/07 01: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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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子很明顯的,根本上就是法官失職!. 被害者被詐騙的錢肯定是要不回來了。. 可是文中有出現這句話: ”法院還是認定他沒有善保自己的權利”. (其中的他是指被害人,我的房子被法官這麼一判,法官使了用公權力的一判,卻判給可惡的詐騙犯,究竟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未善保自己的權利,還是擁有公權力的法官未審慎使用
(還有708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778012 (shiina)時間15年前 (2010/08/06 03: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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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G版主那篇手法是利用當事人不到場可逕為請求判決. 還有一種更省時又便宜的(?. 其實這跟我國強制執行法律有關. 就新聞中看來,犯罪者以本票或借據等字樣,尤其是票據,. 可以單純以票據關係聲請支付命令,支付命令是跟判決有同一效力. 當你取得支付命令,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相對人若不提出異議或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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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n01982027 (夢露是個好樂團)時間15年前 (2010/08/05 20: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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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錄自 home-sale 看板 #1CMb2KUI ]. 作者: nmns (強哥) 看板: home-sale. 標題: Re: [新聞] 假租屋盜賣 人去樓空 債留房東. 時間: Thu Aug 5 13:48:02 2010. 好像很多人看不懂這個案例?簡單整理一下:. 1.A是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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