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Re: [新聞] 假租屋盜賣 人去樓空 債留房東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尋千遙)時間15年前 (2010/08/07 01:54), 編輯推噓-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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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子很明顯的,根本上就是法官失職! 被害者被詐騙的錢肯定是要不回來了。 可是文中有出現這句話: ”法院還是認定他沒有善保自己的權利” (其中的他是指被害人,我的房子被法官這麼一判,法官使了用公權力的一判,卻判給可 惡的詐騙犯,究竟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未善保自己的權利,還是擁有公權力的法官未審慎使 用他的公權力!?這句話意謂著法官是在推拖他的責任。 因為:我的房子都沒有去動過,這樣也會有事喔,法官隨便一判就把別人家的房子判不見了 ,是善良者受害呢?還是白目的法官使善良者受害?所以這句話是誤導受害者去向詐騙犯 追索,其責任是在法官身上!)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的”枉法裁判或仲裁罪”: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很離譜的一件事,法官不作查證動作,只從書面來審理案件! 實在令人合理懷疑:那法官是不是詐騙集團的共犯 或是收受詐騙犯的錢才作出這樣的裁決!? 有那麼大權力的法官,對於審理案件的過程,就只從單方的表述就來斷案,也沒向銀行作 查證動作!? 看了這件事,我覺得直接告法官”瀆職”,甚至於是,令人懷疑這是法官貪污! (告法官瀆職、貪污,被害者的損失反而比較有可能拿回來,採國賠) 一個法官是應盡法官審理案件的義務,未善盡審理案件的義務,代表什麼呢?? 足以令人很合理地懷疑:有那麼大權力的法官,卻作出不對稱的低級式審案,法官要用什 麼臉來解釋他的行為,把責任都拖諉給騙子所惹下的禍!? 只有單方面唱的一齣戲,法官就這樣相信對方了?此事件不是使全台灣的出租人擔心受怕 ,而是讓全台灣擁有土地房屋的所有人都活在恐怖陰影之中,因為要讓你收不到郵件不會 是非常困難的事情,較之一個上億豪宅的利益,要使人收不到郵件不會是很困難的事,所 以若照這種法官的審理案件的模式,活在台灣的任何人是沒有人可以安心的,因為你買的 房子隨時都會被偷走! 1.法官智商有問題而且瀆職 2.法官智商沒問題並且貪污 我怎麼想就只有這兩個選項可以解釋了,對於受害人而言,這是天上掉來的災難,人禍造 成的。 並不是此事的本身很誇張,並不是詐騙犯太過於狡詐,而是法官混得太誇張,混到很得誇 張的法官,還把他犯的錯推給了”他作出錯誤裁決的被害人”!? 這是什麼樣的世界呢!! ※ 引述《gn01982027 (夢露是個好樂團)》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home-sale 看板 #1CMb2KUI ] : 作者: nmns (強哥) 看板: home-sale : 標題: Re: [新聞] 假租屋盜賣 人去樓空 債留房東 : 時間: Thu Aug 5 13:48:02 2010 : 好像很多人看不懂這個案例?簡單整理一下: : 1.A是屋主,A把自己戶籍所在地的房子租給B,B是壞人。 : 2.B偽造借據,假裝A欠B很多錢,然後B就去法院告A欠錢不還。 : 3.法院要寄傳票通知A去開庭,寄到A的戶籍地,一定是掛號。 : 但是A又不住在那裡,當然就不知道這件事;然後B也不會告訴他。 : 4.法院多次開庭,被告A都不出庭,法官當然也無法求證借據的真偽, : 只好判決B勝訴,然後再將判決公告,也會寄一份去A的戶籍地,A一樣不知道。 : 5.公告期限一過,沒有人上訴,判決就確定了。法院於是會拍賣房子,把賣得的錢給B。 : 總之,上述所有的過程,法院都會持續寄通知到戶籍地給A,但A都不知道。 : 但是因為有寄了,且你戶籍確實在那裡,所以法院的程序是合法的。 : 所以現在只剩下A可以去告B這條路,告贏不難,要把錢拿回來卻很難。 : 如果B一開始租屋就用假資料,A連告的對象都找不到。 : 這跟偽造身份證+所有權狀不同,偽造前兩樣公文書,地政事務所沒發現造假, : 那是公務員的錯,可以告國家賠償。 : 但借據的真假就要靠你自己去證明(例如簽名筆跡),所以法院通知當然要去。 : 把自己戶籍地房屋租給別人,應該只是為了省房屋稅吧,結果給了歹徒可趁之機。 : 不知道這樣解釋,清楚嗎? : ※ 引述《chen1765 (~奇男子~)》之銘言: : : 1.來源連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04/4/2afqx.html : : 2.內容: : : 包租公、包租婆們要小心了!警方發現,有犯罪集團專找房東戶籍所在的空屋,進行承租 : : ,然後再以人頭假造借款、債權等文件控告房東,被蒙在鼓裡的房東,因根本收不到法院 : : 的傳票,價值數千萬元的房屋,遭強制拍賣、或被盜賣還渾然不知,目前僅大安區即有五 : : 名屋主受害,全國被害人數高達數十人。 : : 台北市一名林姓屋主向警方報案,指稱去年將位在大安區,一間市值三千多萬元的房子, : : 租給一名男子,日前男子退租,他在整理土地所有權狀等相關文件時,赫然發現自己的房 : : 子屋主已換人了。 : : 林男趕緊向法院查詢,結果差點沒昏倒,因為根據法院的資料顯示,他在去年向一名黃姓 : : 男子借貸了四千萬元,還簽下一疊本票,黃男年初向法院申請履行債務,他在屢傳不到、 : : 也未出面解決下,房子遭到假扣押,並被強制拍賣。 : : 林男雖大聲喊冤,表示那些本票都是偽造,而他的戶籍設在出租處,當然收不到法院的通 : : 知無法出面,但法院還是認定他沒有善保自己的權利,且過程中,也有依規定公告,他也 : : 沒提出異議,所以建議林男依民法提出救濟,並對租屋等嫌犯提出詐欺告訴,但私下不諱 : : 言地告訴他,「希望」非常渺茫。 : : 警方調查發現,全國已有多名與林男處境相同的被害人,光北市大安區,就有至少五間華 : : 廈,遭盜賣一億五千多萬元,這種手法可說是「假租屋、真貸款」的進階版,並懷疑是同 : : 一犯罪集團的連續犯罪。 : : 警方懷疑,這個犯罪集團,應與刑事局在今年四月破獲的孫偉忠集團有關,孫嫌等人就是 : : 趁租屋時,將屋主的土地所有權狀掉包,然後向銀行貸款捲款而逃,將債務留給不知情的 : : 屋主,不法獲利超過數億元。 : : 孫嫌雖落網遭到羈押,但集團成員仍結合不肖代書與房仲業者持續犯案,範圍遍及台北縣 : : 市、桃園縣、宜蘭縣、高雄市等地,專挑地段好、房價高的房子承租,然後再予以盜賣或 : : 向法院申請拍賣。 : : 期間,詐騙集團有一次被車手黑吃黑一千五百萬元,嫌犯不甘損失,還將房子二度賣出, : : 買家在付出四百萬元訂金後,才發現根本無法過戶。 : : 3.心得或感想: : : 真可怕,幾千萬的房子就這麼沒了,法院都沒錯 也沒辦法幫受害人?? : : (請勿轉載非新聞網站之新聞,否則視為該網站廣告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7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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