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代購圖庫(這應該不算廣告吧..服務性質)

看板soho (在家工作SOHO)作者 (席瓦艾)時間17年前 (2007/11/13 06:03), 編輯推噓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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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colasX (Edward Ballamy)》之銘言: : 刪光~ : --- : 其實我現在很好奇的只有一件事。 : Betty大說可以合理價格買到的圖庫。 : 請問"能不能用於商業行為及出版品"上頭? : 如果不能根本沒用啊-_- 圖庫? 我對於台灣影像智慧財產權的灰色地帶感到非常困惑啊 那也是我一直沒往寫實言情風出版社封面發展的原因, 我的美術老師說,當作品訂契約後有金錢價值,要一輩子面對與負責, 這我認同,我也視這樣為優秀的典範,我必須為我的讀者與客戶負責。 早期畫言情小說的,一票都畫木村拓哉, 還有一系列出版書大陸插畫家直接畫別人的照片,這樣也可以出書, 言情小說封面前陣子也一票畫楊承琳,我知道有不少人當繪者為跳板升編輯, 可能有點不把畫封面當一回事。 肖像權?我很想知道抄到怎樣能算沒事與不會被告,因為我也想拼經濟救台灣啊, 事實告訴我們尊嚴與堅持算什麼???他們還是沒事啊,錢還是落入他們的口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99.141 ※ 編輯: shivaeye 來自: 59.121.199.141 (11/13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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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畫木村的應該把書寄給日本傑尼斯,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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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關切台灣的出版社了吧,他們極其保護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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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肖像權,只是沒人這樣做XD 台灣的就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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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眼閉一隻眼囉,音樂也是,抄的亂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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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東西也別太care,他們要亂也只能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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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上不了國際檯面低...以istockphoto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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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或插圖(參考照片的話),有用到模特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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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必須附上模特兒同意書,還要有第三方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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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簽名,範例http://tinyurl.com/3cauu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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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保護自己作品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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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ECt5Ix (s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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