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掮客
不知道大家對這種人的看法怎麼樣,
專門接案子,然後再發給底下的人工作,自己再賺其中庸金。
當然,不是說每個人都有十足的能力,去應付不同的案子。
有時候接案者也會把案子部分撥給其他人去完成。
所以也可能成為掮客的角色。
但是,接案人如果不清楚案主是誰,
最後才發現是原來是掮客發的案子,心裡一定很不爽。
而且往後也紛爭不斷。
在SOHO版的版規,是否要規定發案人要具以實告知案子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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