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避免假資優班 教育部通過修正相關辦法
更新日期:2006/09/13 18:41
(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十三日電)中部四縣市今年五月辦理國中資優班聯招,引發社會
質疑「假資優之名,行能力分班之實」;為杜絕假資優班「掛羊頭、賣狗肉」現象,並推
動資優教育正常發展,教育部今天通過相關辦法修正,提高各種資優類別鑑定標準,期待
讓資優生安置回歸特殊教育法的規定。
教育部部務會報通過修正「特教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與「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標準」,確立國民教育階段資優班以分散式辦理為限,明年開始,資優生也不得集中編班
,同時將各種資優類別鑑定的標準提高,由原先正「一點五」個標準差,提高到正「兩」
個標準差以上。
教育部特教小組執行秘書羅清水說,九十六學年度起,除了依照藝術教育法規定,設置的
「藝術才能班」之外,其他國民教育階段的資優教育應該以分散式辦理為限,不能集中編
班,不過,九十五學年度以前已入學編班的學生,則有過渡條款,不受影響,此外,九十
五學年度下學期開始,各校必須依據新修訂的標準,辦理資優生鑑定。
另外,新修正的標準也明確分別身心障礙學生與資賦優異學生鑑定,並規定資優生鑑定工
具、原則與實施方式,除了一班智能及學術性向優異學生的鑑定之外,其他各類資優學生
,不得以學科成就測驗鑑定。9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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