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特教教師轉任搶缺額 招反彈
※ 引述《SU28 (夏天)》之銘言:
: 這是當初幼轉小的公文
: ●●●幼稚園教師轉任國小教師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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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88.12.30台(88)人(一)字第八八一六0九七九號解釋:有關現職為國民小學附設幼
: 稚園之教師若兼具幼稚園教師與國小教師資格,於服務學校國小教師有缺額時,是否得予
: 擔任問題,得由學校自行審酌實際需要,辦理國小教師公開甄試或於具國小教師資格之現
: 職幼稚園教師擔任國小教師後,所遺缺額再行辦理幼稚園教師之公開甄選。又依教師法第
: 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
: 長聘任之,是以,現職教師於同校擔任不同教育階段別之教師,其聘任仍應提經教師評審
: 委員會審查通過。
: 依據的就是教師法11條
其實我覺得兩位在討論這件事情的角度「完全不同」,
已經有點到了雞同鴨講的地步。-__-
討論串如果出現這樣的態勢,
通常就已經不會有所謂的對錯問題,
即便要證明自己對
也盡量避免在任何討論時出現貶低對方的語氣。
建議兩位如果自覺已經開始有了火氣,
或是覺得對方有理說不清,
可能就麻煩兩位停停筆或轉移到信箱自行解決。
這串討論到這邊收手還稱的上是美好收尾,
可以讓它到此為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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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5.229
※ 編輯: birdy0914 來自: 211.74.5.229 (06/21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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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7:57, , 1F
06/21 17:5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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