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大家特教組長的授課時數問題(急)
先說明~~
本校是由96學年度起 由縣府核准可增設特教組
這個特教組的職務是正式編制內的組長
本校的特殊班有資源班兩班 資優班兩班
最近發生一些爭議 就是在資源班實施辦法裡有規定
(一)國中資源班專任教師授課節數須為十八節,導師為十四節,合計三位教師授課總
節數為五十節。專任教師兼任特教組長任課時數得酌減2至4節,兼任其它行政事務不得
減課加給。
三)專任教師兼任資源班導師或兼任特教組長任課時數得酌減2至4節,唯兩者不得重複
減課。
當時我們電會過特教課,特教課給我們的解讀是此法是指擔任資源班業務統籌人
也就是特教組長可以減課二到四堂,所以那個"兼"指的是兼特教組長者,那麼說他就
只需要統籌資源班業務即可,而我接任之時,我所做的就是一個標準編制內的特教組長
的業務,統籌所有資優班及資源班的業務,而今我們學校對於我的減課時數感到質疑,
他們認為我只能減四堂課,不能跟學校其他組長一樣減12堂課,我上網找了很多相關的
條文,但是沒有一項條文可以支持我可以比照其他組長減課,我也打電話問過鄰近的
學校,每個學校的特教組長都是比照其他組長的待遇,除了學校沒有特教組長的編制,
而由學校教師兼任特教組統籌業務的情況以外,其餘學校皆比照其他組長待遇。
現在我該怎麼跟學校說呢?我有照課長的說法解釋給校方聽,但是他們仍執意要
發文詢問教育局,如果真的是我領了不該領的兼課費(或者是說我少上了課),這個責任
歸屬又該歸誰?
請各位板友幫幫我,因為我真的很認真的做好很多事情,可能有不完美,但是我很
盡力,今天會發生爭議就是有老師希望接任這新設的特教組,但是位子好像被我卡走了
,這些種種我都是非戰之罪,我當時接任也不是我主動有意願,接了也是替學校做事,
難道我認真的作好特教的工作沒有人看的到嘛?現在我是不是超領兼課費的事情,還沒
確定,但是那些想當特教組的老師卻一直對外放話讓我一直受到質疑,我真的希望能夠
有條文或是法規可以支持我!被誤解真的很難過!很難過!
其他的夥伴有類似的經驗嘛?請大家幫幫我該怎麼辦?
PS.我的課雖然減了12堂但是我們仍有以兼課的方式,上足兩個班100堂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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