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關轉銜
※ 引述《smartbear (退駕..)》之銘言:
: 請問各位大大
: 如果在家教育的學生確定不要升學(九年級)
: 那是否需要提鑑定安置?
: 還是只要填寫轉銜表?
: 謝謝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6.12.11教中(一)字第0960523160號函
一、依法取得身心障礙手冊或各縣市鑑定證明者,不願接受轉銜通報,
欲移除身份之後續權益服務問題,各校應告知當事人或家長其依法
享受之權益及相關法規。
二、依法取得鑑定證明者,若不欲接受轉銜通報服務,應得家長同意,
向原發證單位(各縣市政府或各縣市鑑輔會)依鑑輔會文號申請移
除身份,並於通報網註記移除。至於移除身份之高中職學生,是否
得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鑑定證明報考大專甄試案,教育部將納入未
來修法討論,期使接受教育部特教服務之身心障礙學生與特教通報
網轉銜系統密切結合,適時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就學及輔導等服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211.31
推
03/11 09:55, , 1F
03/11 09:55,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sp_teacher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