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95學年度台南啟聰學校試題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pezvolante (思念無聲無息無日無夜)時間17年前 (2008/03/17 03:19)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20.對聽覺系統而言,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耳朵只是用來傳遞聲音
: (B)外爾收集聲音放大高音成分,將聲波傳至中耳
: (C)內耳受損是永久性的
: (D)聽障者能感受到的最大且舒適的音量與正常聽力者不同
: 正確答案為(D)
: 這題前三個選項都沒有問題,想請問(D)為什麼不對呢?
: 代表 聽障者能感受到的最大且舒適的音量與正常聽力者『相同』?!
: 還請大家幫忙!謝謝!
我覺得這題一整個都怪,硬要挑剔的話每一個選項的敘述都有問題
A) 外耳和中耳是傳遞聲音沒錯,但是內耳同時也有平衡的功能
B) 外耳能夠放大的頻率約在2500-7000Hz之間,(成人2500,小孩7000)
並不是全部都是高頻率的聲音
C) 大致上是對的,但是如果要雞蛋裡挑骨頭的話
大約1/3突發性耳聾的人可以完全恢復
(不確定,但多半認為是血液/循環不良或病毒感染而造成內耳暫時失去功能)
另外,外傷造成的內耳結構損傷可能可以透過手術修補
(不過如果傷害會傷到內耳,那個人大概也活不了了)
比較嚴謹的形容應該是內耳毛細胞或聽覺神經受損,或是內耳骨化,這些確定不可逆
D) 聽障者是小聲的聲音聽不到,而非大聲的聲音聽不到
沒錯,他們聽到「大聲」的聲音在他們的感覺裡可能只是小小聲而已
但是身體並不因為聽不清楚就沒有痛覺反應
不管有沒有聽障,開始會感到疼痛不舒服的響度都是差不多的
比方說 正常的人可以聽從10分貝到100分貝好了 然後110分貝就會開始感到痛
所以正常聽力者的最大舒適音量是100
聽障者可以聽從60-100分貝,他在110分貝的時候也會開始感到痛
所以他的最大舒適音量也是100
我後來想到一個例外,如果這個人的聽障是因為聽覺神經壞死而引起的
那麼他的確可以承受很高分貝的音量而不感覺痛,反正也不過有更進一步的傷害了
除非音量高到光是聲波本身的震動就讓他不舒服
這題如果改成「以下哪個選項是正確的」,那麼我會選C
如果依照原題目的話,我覺得應該要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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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2.155.116.73
※ 編輯: pezvolante 來自: 72.155.116.73 (03/17 03:21)
推
03/17 09:22, , 1F
03/17 09:2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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