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各位特教老師常貼錢嗎?
※ 引述《sslm (安靜的小小狸貓)》之銘言:
: 首先我覺得這個貼錢的觀念可不可以澄清一下
: 第二第三點 有些縣市有有教材費 應該可以申請
: 不過 根據會計的概念
: 教材費是老師教學需用 不是給學生的 所以第二點可能會有問題了
: 因此 如果第二點是教學內容的材料費
: 可能是需要跟學生收錢(當然這可能引伸出學生家境負不負擔的起的問題
: 至於第一點 我覺得獎勵品這種東西 基本上是可以算廣義的教材費
: 但也會是比較有爭議的一個部分 要不要獎勵學生是老師自行決定的
: 怎麼可以說是貼錢呢?! 那請問如果 一個普通班導師
: 班上整潔第一 獎勵全班喝飲料 可不可以跟學校請錢
: 至於提到高職代理可能需要買的東西 感覺有一部份應該是可以領用的
: 不用太擔心
說到這個你就很容易昏倒
會計認為的教材
一般來說可能就是紙張類的
但是如果我要教認識水果的話
好不容易說服他這是一種教材
就要先報一個西瓜的價錢給他
如果明天去買西瓜的時候他漲價了
我就要自己貼錢
萬一買少了 他會說你怎麼沒有買到應該的價錢
這樣他要退費很麻煩
所以西瓜就是當作買西瓜請小朋友吃
老實說當特教老師以來沒有一次不貼錢的
很多東西都是會計不認可 但是啟智班就是用的到啊
我在台北市的時候 雖然都有每月300元的教材費
但是真的跑去文具店就發現不一定有我想要的東西
然後就覺得300元很難買
在台北縣的時候 因為不是教啟智班所以沒有這個問題
現在換一個縣市 連校外教學補助都沒有
小朋友沒有什麼愛心悠遊卡之類的東西
要帶他們出門 老師還要自己開車貼油錢
停車費跟收費站的錢也是自己要付
我覺得買教材已經是小錢了...每個月開車帶他們去做社會適應跟校外教學才是大錢
現在想到要繳稅 我應該不想帶他們出去校外教學了...
常常不曉得這些政府為什麼都不補助基層老師在教育上應有的經費
每次編列的預算都沒有這一條
要不然就是名目編的太差 導致不能使用
怕只怕後來會降低所謂的教育品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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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婆是傳說中最沒有殺傷力的無尾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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