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北縣放榜後之疑問 (代po)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LaSt CiGaReTtE)時間16年前 (2009/07/27 22:24), 編輯推噓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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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縣國小教師甄試複試(7/23秀朗國小舉行)問題,有一些弊病: 1.普通教師與英語教師今年都有設置試教與口試試場,但是特教類組(身心障礙與資賦優 異組)卻將試教與口試設置成同一試場,等同於同一批老師幫考生進行試教與口試的評比 ,這將造成先前的試教成績影響後面的口試成績,流於主觀。 2.每一考場的考生因為缺考人數不同,造成真正參與複試考生不同,如此計算T分數是否 真公平(耳聞北縣採取組內先評比各組3~5名,每一組的程度不同)。 3.未公開說明轉換T分數是如何計算的,如果依照組內先行比較,違反線性轉換原則。如 果北縣是以各試場做為各別計算T分數的話會造成: (1)分數無法描述個體在所有考生中的相對地位(你在A試場拿50分,一樣的原始分數在B 試場換算可能衝到60) (2)將改變原始分數的分配形態(A試場的平均數,絕對跟B試場的平均數是不一樣的,所 以會改變原始的分配型態。只要原始分配型態被改變,在統計上這種數字是無效數字,沒 有意義的數據 (3)會改變考生間的差距 (4)T分數與原始分數將不再是線型的函數關係 4.針對放榜之後,資優類組原先公告錄取名額為9位,但實際上只錄取5位,而剩餘的4位 名額則以教學演示及口試原始分數未達70分未足額錄取。然而這代表實際上原始分數達到 70分者只有5位考生,但實際上有參與複試考生為29人,單從29人當中只有5位達到70分以 上的標準,請問評分標準為何?而前年亦招考北縣資優教師,當時的原始分數不若今年這 般低劣,請問這當中是否有任何問題? 如果北縣依舊要以T分數進行計分,在不同試場有不同標準情形下要做到公平,至少要: (1)每個試場人數要一樣 (2)分別計算各試場錄取人數(如A試場分配正取5人,B試場正取5人,分別由各試場前5 名取得正取) (3)口試跟試教評委要不同,不然會造成低落的評分者信度,造成教學演示的表現會影 響口試的分數表現 如果無法做到這樣,就要使用原始分數下去計算。至少大家的差距不會像T分數一拉開大 則20-30,小則10分。更何況今年教學演示還和口試同樣一群委員進行評比。 最後請北縣公佈原始分數成績,提供考生一個公平競爭的權益,並改進日後甄選的制度。 如果你是考生,不管正取或落榜,請表達自己的看法,如果你也認同,請陳情至教育局, 我們有權利告訴他們,為了往後考試的公正,請他們審慎處理計分的方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9.77.220

07/27 22:25,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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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22:25, 1F

07/27 22:25, , 2F
代貼者將自行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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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23:00, , 3F
推一個,這制度真的很亂來:~
07/27 23:00, 3F

07/27 23:05, , 4F
在同一個試場,根本是試教決定口試的成績,試教不合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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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23:06, , 5F
的意,相信口試也不會高,嚴重影響評分者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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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23:08, , 6F
而且小樣子才3.5個人怎麼會用T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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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23:08, , 7F
要複製我的文章也不先知會我一聲............
07/27 23:08, 7F

07/27 23:21, , 8F
陳情到教育局的明確方式是?
07/27 23:21, 8F

07/27 23:38, , 9F
為了往後考試的公正,那今年還真是有夠可憐
07/27 23:38, 9F

07/27 23:39, , 10F
什麼都不清不楚的就醬任人擺佈
07/27 23:39, 10F

07/28 00:23, , 11F
請北縣公佈考生的原始成績 還給考生一個公道!!!
07/28 00:23, 11F
文章代碼(AID): #1ARRY6Jt (sp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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