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可全額請領特教津貼?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iamdanni (danni)時間16年前 (2009/09/09 23:18)推噓10(10推 0噓 16→)留言26則, 5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 引述《iamdanni (danni)》之銘言:
: 想請問前輩們特教津貼請領的部份
: 由於之前擔任組長有被追回過 所以現在調到新的地方就更小心@@
: 首先我任教的縣市是採範圍制的授課時數
: 專任訂18~20
: 導師訂14~16
: 那請問特教津貼的以"專任為分母"的部份
: 是採18還是20呢??
: 目前學校是發給我以20為分母的
: 但打聽各學校都不太一樣
: 爬文之後尚未搜尋到相關內容
: 請前輩指教
資料查一查之後 又更糢糊了~@@
首先關於這份函是否有人看過??
http://pics7.blog.yam.com/7/attachfile/1/6/5/561775/1/14766ed9d5c818.doc
一、依 貴部 88年 1月19 日 台〈88〉特教字第88155223 號函略以:「特殊教育教師
兼任導師者,其特教津貼之支領,應以實際擔任特殊教育課程時數,佔專任特殊教
育教師應上課節數比例計發特教津貼,其導師時間、班會活動之教學時數無需自每
週實際上課節數中扣除。」
二、依「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第三條、本標準適用於公私立特殊教育學校
〈班〉及特殊幼稚園〈班〉....。第十條、學校特殊教育班之辦理方式如下:一、
自足式特教班。二、分散式資源班。三、身心障礙巡迴輔導班。
三、特殊教育教師兼任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導師,以分散式資源班導師為例,其工作內
容為,每週應授課節數於分散式資源班指導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外,其他時間還需
隨時到身心障礙學生融合班級指導該生學習,其在校全日服務對象均是身心障礙
學生。
四、現今學校特殊教育教師,兼任特殊教育學校〈班〉,含自足式特殊教育班、分散
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導師者,其授課及全日服務對象雖均為身心障礙學生,學
校多誤解為僅得依導師減授後任課時數比例支領特殊教育津貼。惟導師減授任課
時數係屬依法通案之減授。故為釐清前述疑義,確保制度之公平性,鼓勵特殊教
育教師勇於兼任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導師工作,尚請重行釋疑賜覆。
再者 這個決議是否有公佈?? 且決議的內容我不是很懂 (抱歉不會縮網址)
http://74.125.153.132/custom?q=cache:a_LX3rcOQ-cJ:www.lpjh.ylc.edu.tw/~lp
jhta/ta20080304_004.doc+%E5%85%A8%E6%95%99%E7%89%B9%E5%AD%97%E7%AC%AC9661
4&cd=1&hl=zh-TW&ct=clnk&gl=tw&client=pub-3278190510955599
我把重點節錄 :
討論提案第一點 (就是全教會該份函)
附帶決議:協商條件專任教師、教師兼任導師、教師兼任行政人員所有授課均在特教
班者特教津貼應全額發放,部份授課節數在特教班者,依該階段佔專任授課比例發放
此部分特教班若以上面該份函稿為範例的話 應是所有特教班級(資源特教等) 導師
只要授課時數皆為特殊班級 即可請領全額特教津貼 若非則依時數佔專任比例請領
希望有瞭解的前輩能分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42.3
※ 編輯: iamdanni 來自: 218.163.42.3 (09/09 23:26)
※ 編輯: iamdanni 來自: 218.163.42.3 (09/09 23:26)
※ 編輯: iamdanni 來自: 218.163.42.3 (09/09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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