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彰師特研所97教學原理(具體可評之目標)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winniepooh)時間16年前 (2010/02/02 18:11),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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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將以下之教學目標改寫成具體.客觀.可評量之行為目標: 1. 能辨別喜怒哀樂的情緒 2. 能比較一萬以內的數 3. 能認識常用物品的英文名稱 我把它改寫成以下三個,加上情境.對象.標準, 想請問大家這樣的改法適當嗎 ? 1. 學生能辨別四種喜怒哀樂的情緒圖卡 2. 給予數字卡,學生能正確比較一萬以內的數 3. 依照英文課本第一課,學生能認識至少五種常用物品的英文名稱 謝謝大家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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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的可觀察具體行為使用 指認 排出 說出 也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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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19:14, , 2F
我的教育實習老師教的 供原po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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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8:00, , 3F
那這題題目的意思是不是不一定要用它給的動詞去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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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8:01, , 4F
謝謝ilikeilike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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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08:42, , 5F
1.學生能指出四種喜怒哀樂的情緒圖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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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P_ewyN (sp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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