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95彰師大復健所(特導)Q8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ourpipedream (我的笑 是用淚堆起來的)時間15年前 (2010/06/10 09:22)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3/3 (看更多)
抱歉,以上述刪。
我很確定我查法規的時候都是看最新的,
避免還是有錯誤,
剛剛又再次查了一次。
民國93年,身心障礙等級法規將"視覺障礙等級"的定義做更動。
民國97年,身心障礙等級法規將"肢體障礙等級"的定義也做些許更動。
所以,各位辛苦的老師,是不是該確認您手邊的法規資料是否為最新的資訊呢?
(從全國法規資料庫可查到更新的異動,但網站似乎有問題沒辦法查到身心障礙等級)
建議老師從行政院衛生署地網站去下載「身心障礙等級」的法規
最新版本是97年的。
裡面清楚說明輕度視覺障礙的定義
.兩眼視力優眼在│ │
│ │ │ │ 0.1 (含)至 0│ │
│ │ │ │ .2 者(含)者│ │
│ │ │ │ 。 │ │
│ │ │ │2.兩眼視野各為 2│ │
│ │ │ │ 0 度以內者。 │ │
│ │ │ │3.優眼自動視野計│ │
│ │ │ │ 中心 30 度程式│ │
│ │ │ │ 檢查,平均缺損│ │
│ │ │ │ 大於 10DB (不│ │
│ │ │ │ 含)者。 │ │
│ │ │ │4.單眼全盲(無光│ │
│ │ │ │ 覺)而另眼視力│ │
│ │ │ │ 在 0.2(含)至│ │
│ │ │ │ 0.4 (含)者。│
以我所知道的內容與大家做分享,
如有錯誤,請立即指正。
大家要加油喔,離北市只剩三天了 >"<
PS:我好希望有讀書會喔>"<
人在北部...同學都忙代課不想組讀書會...嗚
(抱歉,是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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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13.175
推
06/10 13:0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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