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95彰師大復健所(特導)Q8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我的笑 是用淚堆起來的)時間15年前 (2010/06/10 09:2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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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以上述刪。 我很確定我查法規的時候都是看最新的, 避免還是有錯誤, 剛剛又再次查了一次。 民國93年,身心障礙等級法規將"視覺障礙等級"的定義做更動。 民國97年,身心障礙等級法規將"肢體障礙等級"的定義也做些許更動。 所以,各位辛苦的老師,是不是該確認您手邊的法規資料是否為最新的資訊呢? (從全國法規資料庫可查到更新的異動,但網站似乎有問題沒辦法查到身心障礙等級) 建議老師從行政院衛生署地網站去下載「身心障礙等級」的法規 最新版本是97年的。 裡面清楚說明輕度視覺障礙的定義 .兩眼視力優眼在│ │ │ │ │ │ 0.1 (含)至 0│ │ │ │ │ │ .2 者(含)者│ │ │ │ │ │ 。 │ │ │ │ │ │2.兩眼視野各為 2│ │ │ │ │ │ 0 度以內者。 │ │ │ │ │ │3.優眼自動視野計│ │ │ │ │ │ 中心 30 度程式│ │ │ │ │ │ 檢查,平均缺損│ │ │ │ │ │ 大於 10DB (不│ │ │ │ │ │ 含)者。 │ │ │ │ │ │4.單眼全盲(無光│ │ │ │ │ │ 覺)而另眼視力│ │ │ │ │ │ 在 0.2(含)至│ │ │ │ │ │ 0.4 (含)者。│ 以我所知道的內容與大家做分享, 如有錯誤,請立即指正。 大家要加油喔,離北市只剩三天了 >"< PS:我好希望有讀書會喔>"< 人在北部...同學都忙代課不想組讀書會...嗚 (抱歉,是題外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3.175

06/10 13:09, , 1F
謝謝你 我有收到您的來信了~~我在台中也想要有個讀書會
06/10 13:09, 1F
文章代碼(AID): #1C43vOQz (sp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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