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特教老師的課稅配套措施與權益
詢問了本校教師會長,也查詢高雄市教師會網站11/14的會議決議,
確定課稅後資源班專任教師授課節數"依然"是16節
也就是說,要上高於16節才算超鐘點,和課稅前的節數是一樣的,
這也是我指出非常不公平的地方!
特教教師為學生犧牲奉獻,難道自己權益也要犧牲?
※ 引述《groupy (Tower of Babel)》之銘言:
: ※ 引述《tomatogirl (自助才是王道)》之銘言:
: : 不知道您是從哪邊得知的訊息
: : 上週一教育局找了教師會和老師們開會
: : 決議是資源班老師有減課
: : 但決議還是要往上送
: : 不知道最後是否就是您今天得知的消息
: 這邊的"減課"應該是要釐清是不是"實質減課"
: 高雄市教師會網站上看到的資源班專任老師授課節數依然維持16節
: 個人猜測或許是兩節課要"超鐘點"
: 因為可能每個人對"減課"的想法不同
: 有人會覺得就是要上14節就好,不希望超兩節鐘點
: 有的會覺得只要有超鐘點就好,可以接受上16節
: 不過看來高雄市初步決議應該是上16節,其中兩節算超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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