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雙導師制度(高雄)
原文恕刪
來回應一下我們學校的做法好了!
基本原則就是兩位導師都同意就好嘍!
我們學校有三個特教班,所以幾乎是有三種做法啦!
個案分配:
基本上是以抽籤為主。
一年級:先分組(把學生分成能力、問題行為差不多的組),再抽籤
二年級:先抽籤,抽完籤後再決定是不是有能力很不平均的狀況。
三年級:先分組再抽籤。
IEP的撰寫:
自己寫自己的個案,不過上學期的原導師幾乎都寫好了,後導師小小賺到。
時間分配:
一年級:
早自修--我看,中午吃飯--後導看,掃地--一起看,放學--看誰的個案留下來誰看。
二年級:
幾乎所有時間都兩個導師都在場。
三年級:
隔天看。
但是沒有看的時間還是一樣7點半就要到校。
連絡簿:
一年級:隔週換人批改。
二、三年級:分個案批改。
課務:原特教班專任18節,導師14節;改制後導師仍14節,多出了4節兼代課。
一、三年級:由原專任分2節課出來給原導師上,大家都有兼代課的錢。
二年級:多的4節課都由原專任上。
以上,大概是這樣吧,提供給大家參考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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