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校內轉安置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小人物)時間10年前 (2015/09/01 18:09), 編輯推噓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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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資源班收了一位小一新生, 今天開學第二天, 資源班老師和行政、家長開會決議要將該生由資源班轉特教班,明天就要來! 內心覺得這樣的決議似乎不太合法, 開學才兩天,該生也還沒去上資源班, 在還沒試過任何辦法就讓學生轉班,有點不恰當。 就程序上來說是否應該要鑑輔會核定才轉? 剛爬文,發現新北市有法規規定,需輔導一個月無效才能轉安置。 但我找了新竹縣的特殊教育學生申請更改鑑定及安置作業要點, 裡面並未提到需要輔道一個月, 不過在新竹縣的法規理有提到需要附 該學生最近一個學期的各項學期、評量及輔導記錄影本。 不知道是否可以根據這個項目,請資源班老師及普通班老師進行一個學期的輔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26.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_teacher/M.1441102151.A.1A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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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班型要經鑑輔會重新安置,如緊急可特推會通過執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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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安置結果空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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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只有緊急狀況可以這樣處置 而且行政流程一樣要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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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安置在普通班上有立即且明顯嚴重的行為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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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不清楚,但台北市的確是可以提緊急安置,且要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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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輔委員到校評估,建議問各縣市特教中心,因為是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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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輕轉重,需更加嚴肅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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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狀態的話(例如危及安全或決議'暫時'的全時特教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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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協助孩子適應新環境) 是可以經特推會做應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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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正式必須經過鑑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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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vNb76a (sp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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