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 關於明日101新北市複試報名問題

看板studyteacher (實習教師)作者 (糸林)時間13年前 (2012/07/03 19:39), 編輯推噓4(403)
留言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想請問新北市複試報名資料部分的問題 附件2有四大類別 依類別不同繳交不同的資料內容 在第17項其他部分 它寫了一句話 「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非現職教師,另檢附未脫離教學工作10年以上之服務或離職證明」 我知道教師證有10年有效期限 但它寫的這句話 是針對拿取教師證書10年以上的考生需檢附 還是教師證書拿取不到10年的考生也要檢附?! 實在是對這句話感到有點模糊..... 再麻煩各位替我看看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57.239

07/03 20:50, , 1F
應該是前者
07/03 20:50, 1F

07/03 21:24, , 2F
教師證還有10年效期嗎?這條法規不是廢除了??
07/03 21:24, 2F

07/03 21:40, , 3F
原po看得好仔細!!!我目前不管怎樣都先影印正本都帶著...
07/03 21:40, 3F

07/04 08:19, , 4F
我帶去年的服務證明。想說代理7/1就結束,是"非現職
07/04 08:19, 4F

07/04 08:20, , 5F
這樣想不知道對不對
07/04 08:20, 5F

07/05 00:37, , 6F
因為現在教師證書是檢定考,所以沒有期限,但是以前是
07/05 00:37, 6F

07/05 00:38, , 7F
實習完就拿證書,所以十年前的教師證書是有期限的。
07/05 00:38, 7F
文章代碼(AID): #1FyjdOf7 (studyteacher)
文章代碼(AID): #1FyjdOf7 (study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