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高中] 有關於技職司的新法條聯署抗議

看板studyteacher (實習教師)作者 (共飲逍遙一世悠然)時間11年前 (2015/02/13 00:22), 編輯推噓13(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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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職科代理教師,關於技職法影響教甄一事 剛收到全中教的通知: 「昨天全中教與國教署吳清山署長座談會, 署長已當面承諾今年一定沒有問題, 且應有一定之緩衝期,詳細細節國教署會有相關文件出來。 所以請您轉達相關教師,在全中教的努力下,此事應該有解了。」 就等國教署的相關文件出來吧。 總之,各位可以暫時安心過年了:D 小小推一下全中教>< (以後考上可以考慮入會一下。這是去年成立的新教師工會: 全名「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 以上 ※ 引述《tuneevil (共飲逍遙一世悠然)》之銘言: : 雖然跟自己無關,但聽到如此錯愕的政策。還是令人傻眼。 : 聽到當下,馬上致電之前因職務而認識的全教總某位熱心助人理事: : 告知關於技職法通過對許多代理老師的影響, : 理事已口頭允許願意代為向教育單位轉述問題嚴重性。 : 同時彙整一下,目前網路技職法通過後的疑義。給全教總理事。 : 也方便理師能有數據、資料代為向相關單位轉述: : -- : 技職法已於104.1.14公佈,也就是自公佈日開始實施。 : http://ppt.cc/TpfG : 其中影響層面最大的是第三條、第二十五條: : 第 3 條 :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 一、職業試探教育:指提供學生對職業之認識、探索及體驗教育。 : 二、職業準備教育:指提供學生進入職場所需之專業知識、技術及職業倫 : 理涵養教育,及建立技職專業之榮譽感。 : 三、職業繼續教育:指提供在職者或轉業者,再學習職場所需之專業技術 : 或職業訓練教育。 : 四、技職校院:指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 : 科、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專科學校、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 : 。 : 五、技專校院:指專科學校、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 : 六、職業訓練機構:指依職業訓練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職業訓練機構。 : 第 25 條: : 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 : 經驗。」 : 但「本法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 : 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 : 嚴重性: : 第三條,確認高職含括在內。 : 第二十五條,確定符合聯招資格者為: : 1、專任何格教師(公私立皆可)、 : 2、有業界一年以上經驗之代理教師。 : 如此,影響層面極為廣泛。不僅將近2000名代理教師可能面臨失業。 : 另一方面,全國技職也將多數代理教師無法考試而面臨缺乏師資問題。 : (經我統計,全國教師聯招103年度,技職類科報名人數有1939名。 : 扣除正式老師以一成計算,也還有將近1800。) : -- : 網路上其他職科教師意見如下,提供您參考: : A老師: : 經詢問陳情教育部技職司,國教署,全教會等承辦人員及長官, : 有關於第二五條中的「已在職的專任合格教師」,確定是公立學 : 校的正式教師才具資格,(弔詭的是,此法公私立學校一體適用) : 也就是若是服務於私立學校者的「已在職的專任合格教師」 : 就和公立學校的正式教師一樣不受此條所限。 : 因此結論是: : 1.若是現職公國立學校的代理,代課,兼課的職業學校非普通科教師, : 今年恐無法報名於5.9.舉辦初試的教育部受託的全國聯甄 : (除非有一年以上的業界證明(且是要近幾年的,超過五年以上恐也無效) : 2.承上,因此今年全國聯招,技職類科,只有合格專任教師以及在業界 : 一年以上之代理教師能夠考試 : (私校合格專任教師,雖無業界經驗,也能考試) : 3.長官和承辦人員說已經公佈了,無能為力。只能夠真的5.9日。 : 考完後有產生很嚴重的影響,才會被重視) : B老師: : 哪年實施其實不是重點,重點是沒業界經驗的還是不能考 : 這業界的認定標準卻沒出來,這才是最為人擔心的 : 例1:假設同公司勞保記錄一年以上,有的人能力強,半年後跳去別公司怎算 : 例2:假設勞保單位不能為學校,在學校當技工或維護工程師、會計的怎算 : 例3:是否有年限限制,假設只能承認五年內的業界經驗, : 以一個人在民國101年的工作經驗,如果考到107年還沒考上 : 不就又要再去業界,哪間公司會給你這樣啊。 : C老師: : 這個法案能吐槽的點實在太多了! : 1.一年業界經驗,哪個企業會聘說你來過個一年水就要跑去考教甄的。 : (除非公司你家開,但你家開公司也不會來考教甄) : 就算你默默低調幹個一年突然嘣的一聲考上老師, : 產業界練了你一年兵才要開始回收產能,結果人就跑掉了! : 這不是破壞產學關係,那什麼才是破壞產學關係? : 2.代理、代課不算業界經驗,但是因為正式教師每六年要出去"進修"半年, : 可以見到的是每年需要的代理教師會顯著的上升, : 但是剛拿到證的新手教師因為需要業界經驗, : 所以不會有人去考代理,除非他想一輩子都不能當正式, : (第26條: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專業及技術人員或專業及技術教師, : 每任教滿六年應至與技職校院合作機構或與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進行至 : 少半年以上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 : -- : 以上。如果有其他疑義……我是可以略盡棉薄之力代為轉達…… : 但更重要的是,不管結果如何各位職科老師都要堅持,持續為台灣教育付出。 : 都要讓自己成為改變台灣未來的一份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119.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423758165.A.C86.html

02/13 00:35, , 1F
感謝原PO持續追蹤,終於能安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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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02:20, , 2F
推,熱心,給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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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08:48, , 3F
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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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14:47, , 4F
推推推!!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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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15:14, , 5F
感謝原po熱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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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2:06, , 6F
熱心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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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2:13, , 7F
感謝熱心
02/13 22:13, 7F

02/14 20:31, , 8F
推~感謝熱心 大家加油
02/14 20:31, 8F

02/15 00:32, , 9F
感謝原po熱心!!
02/15 00:32, 9F

02/15 18:05, , 10F
感恩~本人也有寫陳情信去反應~結果回復的很"官僚"本來打
02/15 18:05, 10F

02/15 18:05, , 11F
算過年再來寫的~看到這篇就安心啦!!
02/15 18:05, 11F

02/16 00:50, , 12F
可是法令公告後沒實施不就公然違法了嗎?
02/16 00:50, 12F

02/16 02:15, , 13F
施行細則可以明訂實施日期或日出日落條款,甚至資格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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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02:15, , 14F
定方法與緩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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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17:55, , 15F
非常感謝!大家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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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0:41, , 16F
這聽起來像是:只要不影響我今年考教甄,不管法令修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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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0:41, , 17F
不合理,反正緩衝期過了我就考上了,所以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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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0:42, , 18F
感覺不是完美結局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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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54, , 19F
法定下來了~要再修恐怕沒那麼簡單~畢竟這對立委來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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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54, , 20F
是會有重大影響選情的法案~現在就看教育部的施行細則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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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56, , 21F
麼訂了~~大家若有好的想法~~就快快反應給教育部跟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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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57, , 22F
署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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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7:07, , 23F
另法條只授權教育部定"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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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7:08, , 24F
驗之認定標準",可沒授權施行日期~跟日出日落條款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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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17:02, , 25F
國教暑有口頭說,是從今年的師培生開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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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17:02, , 26F
所以實施大概是四~五年後。但屆時是如何計算還是未知數
02/25 17:02, 26F

02/25 17:03, , 27F
等國教署的書面資料出來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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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17:24, , 28F
感謝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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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tDDLo6 (study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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