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 桃園特教知能研習
看板studyteacher (實習教師)作者betterone ( as long as i know)時間6年前 (2019/06/12 18:44)推噓4(4推 0噓 3→)留言7則, 4人參與討論串1/1
今年有幸在桃園上榜一般師,簡章有一項規定:
若未取得特教三學分或特教知能研習54小時以上,
限兩年內取得。
我查了特教網,三年代理期間只累積了17小時,
十多年前實習時的紀錄沒有在網上。
只有實習學校開的紙本研習證明,
其中一項是「輔導類別」研習10小時
(應該不能抵時數..)
我想問的是:
是否我這個暑假就得開始自行報名研習了?
否則未來開學後的週三
也是必須參加校內辦的各種研習吧!
在此也請各位老師注意一下這個規定,
我稍微瀏覽過去年的簡章,好像沒有這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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