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考題] 101全國聯招英文非選 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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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剛考上正式老師,也許教甄再也不關我的事情了吧(?). 但事實上,我去參加了教甄改聯盟. 也跟著一起去了教育部跟人事處副主任開了一次會. 那一次,也有要求往後教甄申論題必須公布批閱標準. 考生所寫的每一題申論題得分狀況都要讓考生知道. 甚至要公布高分的範文. 基本上,那次只有一個訴求感覺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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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部分 發表一下看法 就目前所詢問到的消息. 個人知道有兩位整篇抄完的人. 非選60分 分別得分為39和43 都不低. 43分那位 甚至最後一題作文沒寫完 寫完一半. 感覺批閱者該題20分給分標準 分成抄寫挖格10分 選項設計10分. 因此沒有抄寫整篇 或者只有抄寫部分文句的. 10分可能只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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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原文中推文建議打了服務專線 (只叫我打給中辦) 和中辦申訴電話,. 後者也是要求填寫試題疑義申請表, 然後傳真 (04-22630199) ,. 雖然此問題 (是否需抄題或抄題與否是否影響成績) 不知如何提供佐證資料.... 只是申訴途徑大約就是如此, 看有沒有人願意一起提出申請,. 或許在考生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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