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並非不能課徵
證所稅並非不能課徵
■ 江永發
問題:
雖然大家都認為當前財政有「不足、不均、不公」現象,主張進行賦稅改革,財政部
也準備提出所得稅法修正案課徵軍教薪資所得稅,也有學者認為除了軍教薪資應課稅
之外,證券交易所得也應課稅,但是政府高層卻認為十年內都不可能復徵證所稅,證
所稅復徵真的這麼困難嗎?
解析:
台灣的財政的確存在著「不足、不均、不公」現象,主要原因有二:第一、政府常以
減稅、免稅,作為施政手段,尤其是經建、文化部門,好像除了減稅、免稅就再也提
不出更好的激勵措施來。第二、租稅制度一直未能本土化,一直未能建立起以所得稅
、消費稅為中心的租稅制度,相對於其他先進國家稅率14%,17%,我國的營業加值稅
稅率只有5%,的確偏低。所得稅也充滿各種減免項目,尤其是證券交易所得稅的免稅
,更是最大的不公平,獎勵投資,應對投資證券所分配到的「股利」免稅,而不是對
買賣證券的「差價」免稅,由於證券交易所得稅免稅,也形成特有的「股票族」,天
天站在證券公司營業大廳瞪著螢幕,喊進喊出。相對於朝九晚五的「上班族」,薪資
所得扣除額只有7.5萬元,而股票族的證券交易所得卻全部免稅,自然是十分不公平。
常聽到財政官員提到證券交易所得計算困難,一直忘不了過去復徵失敗的苦痛經驗,
事實上,現在電腦發達,可以透過證券公司作電腦歸戶計算,統一規定以「個別認定
法」,或「先進先出、先出先進法」計算成本,直接由證券公司提供「證券交易所得
計算清單」,供投資人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
個人認為,不談賦稅改革則已,要談,就要建立起以消費稅、所得稅為中心的本土化
租稅制度,設法廢除各種減、免項目,尤其是證券交易所得免稅,要談降低人民所得
稅負擔,也要以提高「免稅額」、「一般扣除額」方式來處理,讓全體國民都站在同
一個立足點上分擔國家的財政支出。
(作者是誠興會計師事務所主持會計師。電子信箱:chnc-pa@ms41.hinet.net)
【2003/02/0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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