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離婚 可單獨申報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瀟灑走一回)時間21年前 (2004/04/09 02: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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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郭文平 每年都有不少夫妻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不清楚夫妻必須合併申報,結果被國稅局要求補稅 。根據稅法規定,夫妻所得必須合併申報,但方式有三種,一是將兩人所得合併一起申報 ,另外也可選擇以夫或妻為納稅義務人,將夫妻薪資部分開計算。 國稅局說,夫妻一起合併報稅,一般來說比較不容易出錯,容易出錯的是在夫妻薪資分開 計算的申報方式上。國稅局提醒,即使夫妻薪資部分,採取分開計算的申報方式,仍必需 要填寫在同一張申報單上。如果是以妻為納稅義務人,夫為配偶,則在報稅時,則夫在計 算免稅額時,只可扣除他自己的免稅額及薪資特別扣除額,其餘的各項免稅額及扣除額, 只能由妻來申報減除,不可以扣除兩次。 夫妻到底怎麼報稅最划算?國稅局人員說,現在利用報稅光碟,軟體會主動幫你選擇哪一 種報稅方式最有利,納稅義務人不需要自己花心思計算。即使選錯了,屆時稅捐機關還是 會主動替納稅義務人選擇比較有利方式。 新婚夫婦或是離婚的怨偶,不管高興與悲傷,都要報稅。稅法規定,前一年度中結婚或離 婚的夫妻,在第二年報稅時可以選擇合併或是單獨申報。 國稅局說,新婚夫妻報稅有一些原則可以遵循,若結婚當年兩人所得差不多,或兩人都是 會計師、律師等執行業務者,沒有薪資名目收入,也沒撫養親屬、且採標準扣除額方式報 稅,採取各自單獨申報較划算。如果雙方薪資收入有一段差距,一人很高、一人較低,或 免稅、扣除額很高,則採取合併申報較理想。 另外,已分居的配偶,如果不希望另一半在查詢所得資料時,被知道所得情況,則是要在 4月20日前,趕快向稅捐單位申請保密,不然稅捐單位提供的資料是以「戶」為單位,屆 時自己的所得會「全都露」,被分居的另一半知道。 【2004/04/08 聯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86.201
文章代碼(AID): #10TPbzXb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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