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報稅 四種憑證都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瀟灑走一回)時間21年前 (2004/04/20 02:5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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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郭文平/台北報導 5月1日起納稅人透過網路報稅,可使用四種憑證,包括:政府憑證管理中心未到期的身分 憑證、內政部的自然人憑證、身分證統一編號加戶口名簿的「戶號」,及其他經財政部同 意的電子憑證等。 財政部日前修訂「綜合所得稅網際網路結算申報作業要點」。今年利用網際網路報稅的規 定,與過去大致相同,民眾在法定申報期間內,都可重新上傳更正申報的資料;但以本人 「身份證統一編號」加上戶口名簿上的「戶號」來辦理申報的民眾,在同一天內傳輸資料 的次數,不可超過三次。 國稅局說,去年利用網路報稅件數約有75萬件,較前年激增一倍,由於網際網路報稅相當 方便,加上逐漸被民眾接受,因此今年網際網路報稅不排除突破100萬件。 國稅局提醒,有三種人不適用網際網路報稅,第一是所得稅法71條之一有關年度中死亡, 離境的申報案件;第二類人則是沒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的大陸人士、外籍人士;另 外,逾期申報的案件,也不可以用網際網路申報。 今年政府憑證管理中心未到期的身分憑證、內政部發的自然人憑證、財政部同意的民間業 者開發的電子憑證等持有人,都可透過網際網路,到財稅資料中心網站下載去年的所得的 扣繳憑單資料,同時直接匯入報稅軟體報稅。 至於利用身分證統一編號加上戶口名簿的戶號民眾,必需要自行一筆一筆的輸入所得資料 ,完成結算後再利用網際網路上傳報稅。 國稅局表示,網路報稅不需要再填寫申報書,但各類扣除額及依法令必需檢附作為證明的 單據、資料等,還是要於法定報稅日期結束後10天內,寄送各稅捐機關,才算完成網際網 路報稅程序。 【2004/04/19 聯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8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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