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夫妻可以分開報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瀟灑走一回)時間21年前 (2004/05/07 17: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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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劉菁菁/報導 問:夫妻無論如何一定要合填一份申報書,否則就會被罰? 難度:★★★ 夫妻合併申報不是鐵律。絕多大數夫妻是該合併申報,但是仍有些狀況允許夫妻可以分開 申報,即使分開申報國稅局也罰不下手。 老實說,我國綜所稅稅制是相當不利於合併申報的已婚者,兩人所得合計因適用累進稅率 ,稅負加重,因為已婚者的標準扣除額只是單身者標準扣除額的1.5倍,所以再怎麼算都 不划算。但是,若依規定該合併申報的夫妻,若採分開各自申報方式,國稅局視為「嚴重 逃漏稅」,可不管你漏報稅額是高是低,一律要罰。 所以,已婚者若想夫妻分開報稅,一定要先弄清楚依照自己的情況,到底符不符合夫妻分 開報稅的條件,否則省稅不成,惹罰上身。 有以下幾種狀況的夫妻是可以考慮分開申報綜所稅: 狀況一:結婚及離婚當年度的夫妻,於法就有分開或合併報稅的選擇性,在雙方都有收入 ,且支出單純的情況下,以選分開申報較划算。就有夫妻結婚了,也有公開儀式,但不去 戶政單位辦理結婚登記,能拖多久就拖多久。稅捐單位掌握民眾婚姻狀況的主要來源處分 別是戶政單位和法院。 狀況二:夫妻中已有一人滿60歲,依法也可被子女申報扶養,夫妻中一旦有一人成為子女 受扶養親屬,另一人就要單獨辦理結算申報,這時要謹記,這時就不必再填配偶及適用配 偶的免稅額,若是選擇標準扣除額也只能選單身的標準扣除額。上述情況,多半是退休夫 妻,最好與子女詳算如何申報,對整體稅額合併申報才划算。 狀況三:夫妻中有一人雖未滿60歲,可是所得低於免稅額,依規定也可以選擇被子女申報 扶養。(答案是:不一定) 【2004/05/07 民生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8.4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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