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所得差距大 應慎選納稅主體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瀟灑走一回)時間22年前 (2004/05/22 03: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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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問答 陳小姐問: 關於夫妻合併申報,究竟要如何申報才是最有利呢?我是新手,去年第一次申報,申報時 我分別用了我自己以及我先生當納稅義務人做試算,結果是不管以誰當納稅義務人只是過 程不同而已,對於最後的結論並沒有不同。 而且我是下載網路上的報稅軟體申報的,所以應該不可能算錯才對,因此我實在不懂,為 什麼要分不同主體當納稅義務人呢? 台北市國稅局答覆: 對薪水差不多的夫妻而言,軟體試算的結果的確可能出現不管納稅義務人主體為誰,結果 都一樣的情形,所得差距較大的夫妻,就會因主體不同,應納稅額也有所差異。透過網路 報稅軟體試算,可以清楚選擇最有利的報稅方式,避免溢繳稅款。 (記者林杰兒整理) (讀者詢問稅務問題請寄電子郵件至tax@udngroup.com) 【2004/05/21 經濟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161.31
文章代碼(AID): #10hb8N7S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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