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總動員 緊釘網路交易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瀟灑走一回)時間22年前 (2004/05/22 03: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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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全國五區國稅局決對網路交易展開查稅,向雅虎奇摩以及eBay要求提供所有網路交易者的 資料,並要求每月交易額超過6萬元、月交易次數逾三次以上的個人網路交易者辦理營利 事業登記,繳交網路交易的所得稅與營業稅。 據統計,網路交易規模一年約高達100億元,國稅局的課稅行動至少可以增加上億元稅收 。 政部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陳文宗昨(20)日指出,國稅局已經開始蒐集網路交易的拍賣資 料,並將分析所有網路交易的相關資訊,歸戶網路交易者的所得。陳文宗說,國稅局初步 將會根據其網路交易次數、金額與貨源,篩選屬於「經常性」在網路上從事拍賣業務,賺 取利益卻未辦理營業登記繳稅的個人網站,據以課徵所得稅、營業稅。 這項針對網路交易的查稅行動,由全國五區國稅局一起動員。陳文宗說,網路課稅的查核 行動屬於新的課徵領域,國稅局確實需要時間整理並分析相關課稅資料。一旦有結果時, 國稅局會主動通知網路拍賣者繳稅,並會給予輔導期包括如何申辦營業登記等,並不會遽 予處罰。 陳文宗說,若個人在網站上拍賣的貨物並非二手貨品,而是專門進口或購買的貨物,每月 拍賣的金額超過6萬元,上網拍賣的次數超過三次以上,個人拍賣者就要接受輔導辦理營 業登記,營業地址可按戶籍地址辦理登記,每筆交易需開立發票並繳交5%營業稅與所得稅 。 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5條規定,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者,除通知限 期補辦外,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補辦者,得連續處罰。同法第51條第 1項第1款亦明定,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營業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一倍至 十倍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為了提醒利用大型拍賣網站平台從事網路交易的個人及營利事業,國稅局經與雅虎奇摩與 eBay溝通後,兩大拍賣網已在其網路交易網頁上揭示拍賣者需注意繳稅問題,以免漏稅受 罰。 國稅局希望網路交易者注意,如果交易頻繁成交筆數龐大,即應主動向國稅局辦理營利事 業登記,以免日後遭查獲被補稅處罰。 【2004/05/21 經濟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161.31
文章代碼(AID): #10hbEZ6w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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