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父母 兄弟可各申報一人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瀟灑走一回)時間22年前 (2004/05/27 06: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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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美珍整理 讀者問: 申報扶養父母時, 可否由兄弟一人各別申報扶養一位?同時,我的父親已經年滿60歲, 退休多年; 母親年底才滿60歲,是標準的家庭主婦,而我的家人目前除一位居住外縣市, 其他戶籍地址都還在同一處,請問這樣我們兄弟姊可否由二人各別申報扶養一位 財政部賦稅署答覆: 兄弟可以協議各別扶養父母親。但前提是不可以重複申報扶養。 扶養父母親的要件之一,是必須年滿60歲,因父親已年滿60歲,由子女申報扶養並無問題 ,母親年底才會滿60歲,依法原本不符合列報受扶養條件,但因母親是家庭主婦,若能證 明無謀生能力,亦可由子女列報為受扶養親屬。 無謀生能力證明,可以請村里長出具。 (讀者詢問稅務問題請寄電子郵件至tax@udngroup.com) 【2004/05/26 經濟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161.106
文章代碼(AID): #10jHIbvD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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