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認股權課稅爭議 經長明回國後再協商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瀟灑走一回)時間22年前 (2004/06/08 06: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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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秀蘭/台北報導 面對員工認股權課稅爭議,經濟部官員昨(6)日透露,將待經濟部長何美玥8日回國後, 親自與財政部長林全面對面協商。 據透露,面對員工認股權課稅爭議,財經兩部已達成休兵默契,將俟何美玥返國後再說。 而這幾天,財經兩部則閉門研擬攻防策略。 何美玥是在5月31日晚間搭機前往智利,出席第10屆APEC貿易部長會議,預計7日晚間搭機 返台,8日深夜返國。 有關官員指出,經建會已初步研擬一項腹案,分別就按權利執行日、延緩課稅及分離課稅 提出甲、乙、丙三項建議。甲案: 課徵時點是權利執行日,按執行日時價與認股權差價課 徵;乙案:課徵時點也是在權利執行日,但有緩課期。如果取得股票後,持股超過一年或 二年以上,可以延緩至處分日再繳稅,屆時,將俟持股時間長短,給予減稅的獎勵措施; 丙案:則採員工分離課稅,稅率為15%。 有關官員指出,經濟部並不反對員工認股權課稅,只是員工認股權與員工分紅配股若未取 得一致的課稅方式,將扭曲公司激勵員工的制度。屆時,公司改以員工分紅配股取代員工 認股權,規避稅負。財政部依舊未收到稅,反而徒增租稅漏洞。 據指出,對於員工認股權課稅,何美玥在經建會副主委任內,曾經提出分離課稅的建議, 藉此緩和財經兩部會對員工認股權課稅方式的爭議。官員指出,何美玥主張員工認股權採 分離課稅,主要是認為一旦員工認股權所得納入員工個人綜合所得稅,將俟員工綜合所得 遽增,屆時稅率可望攀高至40%最高稅率,增加員工負擔。不過,這項提議,當初財政部 極力反對。 官員透露,有關員工認股權課稅問題,何美玥在出國前夕,全權指示經濟部常務次長施顏 祥負責,上周一施顏祥赴立法院報告前夕,邀集幕僚研商底線,對員工認股權課稅,施顏 祥堅持必須與員工分紅配股制度一致,以免扭曲公司激勵員工的制度,顯然與何美玥任副 主委立場不一。 官員說,由於員工認股課稅引發科技業界反彈,導致經建會緊急暫停協商。何美玥已指示 經濟部審慎處理,經濟部也下令各官員封口,俟部長返國後再議。 【2004/06/07 經濟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17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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