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醫療機構 有金額限制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瀟灑走一回)時間22年前 (2004/06/09 05: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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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美珍整理 台北市郭小姐問: 「買地節稅」與「捐贈醫療機構捐款」在報稅抵稅算法有何不同 財政部賦稅署答覆: 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捐地行為,如果完成捐贈手續在去年12月31日以前者,可以依據公 告現值的金額,認列捐贈金額申報扣減綜合所得節稅。 如果是93年1月以後的捐地行為,依照財政部最新規定,納稅人明年5月申報93年度綜合所 得稅時,就要依照實際購入成本,申報為捐贈金額扣減所得稅。 至於捐贈給醫療機構的捐款,如屬財團法人等公益團體,捐贈金額可以扣減綜合所得的上 限是以不超過當年度所得總額的20%為限。 (讀者詢問稅務問題請寄電子郵件至tax@udngroup.com) 【2004/06/08 經濟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16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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