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捐政府抵稅? 沒那麼好的事

看板tax (稅板)作者時間21年前 (2004/07/09 22: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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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盧志高/報導 希望以捐贈債權給政府,以享有抵稅優惠的納稅人,可以不要再打這個如意算盤了。 因應近來民眾頻頻詢問,財政部昨天做成核釋,凡是個人以債權捐贈政府,一律不適用所 得稅法中有關綜所稅捐贈列舉扣除的規定。財政部指出,雖然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對於 有關國防、勞軍的捐贈及對政府的捐獻,可以列報列舉扣除額,而且不受金額限制,但如 果是還未實現的捐贈,就不能適用。 即使納稅人捐贈的債權,已經獲得法院判決確定,財政部表示,由於債權能否順利獲得清 償?何時獲得清償?都還無法確定,仍不宜認定為已實現的捐贈。 另一方面,納稅人將債權贈與政府後,政府即使能夠獲得清償,也可能是因為政府支出相 關費用,努力追討而來,究竟是否得到實際利益,國庫能否有淨收入,都很難計算。 【2004/07/09 民生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8.187.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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