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態網路交易 應辦營業登記

看板tax (稅板)作者時間21年前 (2004/07/29 03: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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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邱馨儀/台南報導 南區國稅局全面輔導以網路交易為常態業務的業者申請營業登記,同時交易金額大的業者 ,將被要求開立發票。 南區國稅局指出,網路交易在這一年來相當興盛,營業額雖然可觀,但是多半並沒申請營 業登記,更是沒有申報營業額和所得稅。因此財政部將網路交易列為輔導項目,國稅局局 也積極進行宣導,針對營業額較大、並列為常態業務的拍賣者輔導設立營業登記。 南區國稅局承認,以目前的情況要取得足夠的資料進行查核,技術上並不容易。不過未來 可望逐漸克服,並調出營業額較大的拍賣業者,畢竟網路銷售也是營業交易的銷售行為, 在開發網路商機時,也須注意繳納營業稅及所得稅。 以往網路拍賣多半是自有的貨品上網拍賣,數量與金額都不算多,這種個人型態的拍賣行 為並不列入國稅局查核的對象,但是愈來愈多的年輕人透過網路交易經營服飾業、家飾業 等等的銷售,成本不高,獲利卻不少,逐漸引起稅務人員的注意。 國稅局強調,賣家如果是非經常營業性質的個人,因為買賣商品而取得的盈餘屬於一時貿 易所得,應併入營利所得,申報繳納個人綜合所得稅。如果賣家交易頻繁,成交筆數龐大 ,屬於經常性營業人應主動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以免日後遭查獲,被補徵營業稅、營 利事業所得稅及處罰鍰。 【2004/07/28 經濟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5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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