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遠離虛設行號發票 六大守則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瀟灑走一回)時間21年前 (2004/07/30 20: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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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陳文宗表示,近來營利事業取得虛設行號不實發票虛報進項稅額的案 件頻繁,稅捐機關在調查時,企業常表示確實有交易付款,但卻不知道對方是虛設行號, 違規受罰頗為無奈。 國稅局因此提出六大守則,教導業者預防取得虛設行號發票: 一、不購買來路不明的貨物及勞務。 二、對非經常往來交易對象,向稽徵機關查詢其設立、申報情形是否正常。 三、以發票銷方為受款人開立劃線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支付貨款。 四、取得實際交易人(接洽人)的身分資料(姓名、住址、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五、瞭解交易對象的經營狀況。 六、確認銷方即是開立統一發票的營業人。 【2004/07/30 經濟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168.163
文章代碼(AID): #112ZgAtt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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