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年收入 18 萬的親人列扶養划算嗎?
※ 引述《airya (airy)》之銘言:
: ※ 引述《airya (airy)》之銘言:
: : 請問年收入 18 萬的親人列入扶養划算嗎?
: : 應該要怎麼算才知道划不划算呢?
: : Thank!
: : --
: : 推 stome:他的收入總和小於他的免稅額+各種扣除額 就划算了 02/28 22:05
: : 推 airya:請教..一般扣除額+薪資扣除額可以到多少? (沒保險、醫療) 03/01 02:31
: : 推 george720:一般扣除額74,000,70歲以上111,000,薪扣核實扣除,最뀠 03/01 20:36
: : → george720:高可扣除75000,另如為直系親屬,有房貸可扣房貸利息! 03/01 20:38
: 不到 70 歲沒有房貸所以扣除額是 74,000+75000=149000
: 年收入 180000, 所以是不是分開報比較划算(假設稅都由我負擔)?
: 還是分開報要繳的稅也一樣?
: Thanks!
如果欲扶養親人年收入 >180,000,而薪資 >75000,年收入180,000-74000-75000=31000
且又無列舉之保費、醫療、房貸等(捐贈?房租支出?)時,由他本人自行申報為宜,否則
你扶養他,等於多了31,000之淨所得要計稅
假設你自己也沒有列舉之扣除項目,採標準扣除額時
1.扶養親人:74000*2+薪扣75000*2+標扣44000=342,000→你+親人的所得-342000之餘額
為應稅
2.不扶養親人:你→74000+75000+44000=193000 →你的所得-193000之餘額為應稅
親人→74000+75000+44000=193000 →親人所得-193000之餘為應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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