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祖父已過世死亡 兩人同時搶報扶養?

看板tax (稅板)作者 (☆Barbie~Cute・*・☆)時間20年前 (2006/05/02 10: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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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ny0316 (希望過好年)》之銘言: : 祖父在今年年初過世 : 請問今年報稅是否仍可申報扶養? s版主已回答 不再贅述 : 另外,需要出示什麼證明嗎? : 另一個問題是... : 如果有兩個人同時報撫養 : 是採先報者為主嗎? 國稅局那邊的電腦會先以"某種特殊的規則"(抱歉.事關內部機密.不方便公開) 來決定由哪一方獲得扶養的資格 被剔除扶養的一方收到補稅單的時候 若有異議 可私下跟另一方協調到底由哪一方扶養對雙方較有利 有時候兩方感情不睦.已經沒在來往 被剔除扶養的一方就會到國稅局爭辯 這時候只好請系爭扶養親屬親自說明他到底是被誰扶養 國稅局那邊再定奪扶養親屬應該要認給哪一方 : 那另一個需要補稅時 會被處罰稅款要加倍嗎? 不會被罰 只要補繳差額即可 : 謝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32.78.106 ※ 編輯: WMS 來自: 163.32.78.106 (05/02 11:47)
文章代碼(AID): #14LicyP_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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