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執所稅複委託項目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知識就是力量)時間20年前 (2006/05/10 13:3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前輩: 請問一下,執行業務所得認列費用的複委託項目若是複委託給A公司 那每個月需要10日需要先幫A公司代扣代繳10%嗎? 或是可以留待來年1月再行申報薪資扣繳? 或是等5月時一起申報就好了? 拜託各位大大解惑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90.137
文章代碼(AID): #14ONm52G (tax)
文章代碼(AID): #14ONm52G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