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向親友借貸的贈與稅
請問如果我因生活需要(準備專心唸書>"<)向親友借貸100萬元的款項
(1.無法舉證為創業投資 2.借款後三年內無收入來源)
該如何避免被課贈與稅呢?
條件如下:
借貸對象:1.乾爹(有同母異父的妹妹,但沒有法律上姻親關係,非繼父)
2.朋友(無親等關係)
Q1.這兩個對象是否都不算二親等內呢?
借貸金額:100萬元
Q2.借貸金額100萬元,是否可以算在每年的免稅額100萬以內呢?
還款約定:A.訂立契約於借款成立後三年內不計利息不還本息,三年後以15年
的期間每年依5%的利率分期償還
或B.於訂立契約借款成立後即開始每年攤還本息(ex.18年5%)
Q2.這樣的契約是否能符合稅法的"相當代價/合理借貸"判定範圍呢?
Q3.若不合理,則應該遵照何種依據才算合理?(依目前銀行信貸放款利率?)
Q4.是否訂立契約後必須到法院去辦理借貸契約公證手續比較好呢?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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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3.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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