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司歇業 清算人應繳清稅款 否則限制出境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愛情 主宰女人的體重)時間19年前 (2006/07/24 22: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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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060724/43/3dwwy.html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二十四日電)高雄縣政府稅捐處今天表示,擅自歇業、被經濟 部廢止公司登記的公司,應依法選任清算人辦理清算,並繳清稅款,否則公司全體股東或 董事將有被限制出境之虞。 縣府稅捐處表示,依公司法規定,經主管稽徵機關廢止登記的公司應行清算,而有限公司 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以全體股東或董事為清算人,章程另有規定或股東會(新聞)決議另 選清算人時不在此限,因此如公司欠繳稅捐達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在公司清算期間,有 限制負責人出境的必要時,應以清算人為限制出境對象。 縣府稅捐處表示,為確保納稅義務人的權益,稽徵機關會先查明公司是否章程另有規定或 股東會決議選任清算人,若有,則以規定或選任的清算人為限制出境對象,若無,才會以 全體股東或全體董事為限制出境對象。9507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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