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因公殉職 退休金 撫恤金 死亡補助 應納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懶惰熊貓)時間19年前 (2006/11/21 21:16),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a000000rusty (男女搭配幹活不累)》之銘言: : 某人任職於某公司33年又3個月,因公殉職,獲得退休金830萬元,撫恤金110萬元 : 死亡補助60萬元,試問要繳多少稅? 第 4 條 左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 四 個人因執行職務而死亡,其遺族依法令或規定領取之撫卹金或死亡補 償。 =>撫恤金110萬元及死亡補助60萬元免稅。 第 14 條 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以其全年左列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 第九類︰退職所得︰凡個人領取之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 身俸及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等所得。 一 一次領取者,其所得額之計算方式如左︰ (一) 一次領取總額在十五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 ,所得額為零。 (二) 超過十五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三十萬元乘 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三) 超過三十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 額。 退職服務年資之尾數未滿六個月者,以半年計;滿六個月者 ,以一年計。=>年資以33.5年計。 (一)33.5x15= 502.5 (二)33.5x30=1005 502.5萬以下免稅。 502.5萬~1005萬之間,半數為所得額。 (830-502.5)*0.5=163.75萬 故某人死亡年度之退休金所得,有163.75萬應稅。 又 綜合所得淨額 稅率 累進差額 990,000~1,980,000 21% 105,100 如某人死亡年度單身且無薪資所得及其他所得,採用標準扣除額,亦無特別扣除額, 應納綜所稅為(163.75萬-4.4萬-7.4萬)x21%-105,100=213,995。 依據所得稅法第4條及第14條想出來的答案,請參考,歡迎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85.184

11/21 22:20, , 1F
15萬和30萬,已經改成15.6萬和31.2萬
11/21 22:20, 1F
文章代碼(AID): #15OlmyGt (tax)
文章代碼(AID): #15OlmyGt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