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認股....
各位好
最近在書上看到一句話
[公司辦理增資時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認股 在查獲前以自行轉回父母名義者
可認為無贈與事實 免徵贈與稅]
可是 我在想
如果 不用買回的方式 那股票要如何轉換登記回父母的名下呢
因為股務機構一定會要求看到贈與稅完稅證明書 或是證交稅完稅單
可是提不出來啊
而且 其實用父母買回的方式 好像也有點奇怪
難道一定要先把股票賣給第三人後 然後再把賣股所得的現金轉回給父母
才可以嗎
或是 真的被查獲時 主張是子女和父母間的借貸關係?
可是 子女未成年捏 這樣主張也有點怪怪的吧
以上 小小問題
請各位不吝指點^^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48.96
tax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