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認股....

看板tax (稅板)作者 (ohim)時間19年前 (2006/12/17 15: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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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最近在書上看到一句話 [公司辦理增資時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認股 在查獲前以自行轉回父母名義者 可認為無贈與事實 免徵贈與稅] 可是 我在想 如果 不用買回的方式 那股票要如何轉換登記回父母的名下呢 因為股務機構一定會要求看到贈與稅完稅證明書 或是證交稅完稅單 可是提不出來啊 而且 其實用父母買回的方式 好像也有點奇怪 難道一定要先把股票賣給第三人後 然後再把賣股所得的現金轉回給父母 才可以嗎 或是 真的被查獲時 主張是子女和父母間的借貸關係? 可是 子女未成年捏 這樣主張也有點怪怪的吧 以上 小小問題 請各位不吝指點^^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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