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93年度薪資所得未達扣稅標準但有先預扣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花東的海)時間19年前 (2007/01/23 22:11),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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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由於日前對於稅務的不熟悉 因此想要請問 93 年度時參與國史館的一個撰寫計畫 因此被先預扣繳 10% 的薪資所得 但是當年我並未達到繳稅的最低額度(小小研究生) 當年家人也未申報我作為扣稅的人頭 因此想要請問 時間過了兩、三年 還能夠去跟政府討錢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31.89

01/24 00:11, , 1F
不行...沒申報就表示放棄權利
01/24 00:11, 1F

01/24 13:55, , 2F
可以去國稅局拿93年度的綜所稅申報書補申報.這樣就能退了
01/24 13:55, 2F

01/24 23:52, , 3F
請問若我住宜蘭市,可以到宜蘭市的稅徵處補申報嗎?
01/24 23:52, 3F

01/25 22:28, , 4F
謝謝以上的回應,已經順利辦理,等待接獲退稅通知單
01/25 22:28, 4F
文章代碼(AID): #15jXU5lY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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