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遺產稅以被繼承人不動產抵繳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肥滋滋女王繼位!!)時間19年前 (2007/01/26 22:09),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關於遺產稅抵繳 有二個疑問 : 1.能否以"被繼承人"的不動產抵繳遺產稅? 遺30 之准以課徵標的物或其他易於變價或保管之實物一次抵繳。 是否包括被繼承人的不動產? 之所以有這個疑問在於 依遺4 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 遺40 地政機關及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私事業辦理遺產或贈與財產之產權移轉登 記時,應通知當事人檢附稽徵機關核發之稅款繳清證皃恁A或核定免稅證 明書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 書之副本;其不能繳附者,不得逕為移轉登記。 民759 繼承等非法律行為取得之不動產 非經登記不得處分 而抵繳等於是把所有權處分給國庫? 還沒繳清稅款無法登記 而沒登記前又無法處分 如果可以抵繳那是如何辦理? 2.假設第一個問題為"可" 則若遺產中之不動產已遭債權人申請假扣押 此時是否還可以抵繳? 然後 再請問一下 遺8 遺產中之不動產,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時,法院應通知該管稽徵機關,迅 依法定程序核定其稅額,並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此條文是何義? th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04.107 ※ 編輯: panda101 來自: 218.166.204.107 (01/26 22:18)
文章代碼(AID): #15kWkR4s (tax)
文章代碼(AID): #15kWkR4s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