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二年內買屋換屋 有退稅優惠 2007/2/1

看板tax (稅板)作者時間19年前 (2007/02/27 20:5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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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內買屋換屋 有退稅優惠 2007/2/1 李佩真/台北報導 近幾年買屋、換屋人變多,購屋理財學問大,稅務問題更要注意,尤其過完年不久,傷腦 筋的報稅季節又將來臨。房仲業者提醒,購屋民眾每年都有三十萬元的房貸利息支出可供 扣抵,而如果兩年內購屋換屋,別忘了有「重購退稅」的優惠。  二十一世紀不動產亞太區總部董事長王福漲提醒,出售自用住宅房屋會發生一筆財產交 易所得,此部份必須要繳交所得稅,但若售屋目的在換屋,只要控制買賣點在兩年內,則 可以擁有「重購退稅」優惠。  「重購退稅」最重要的要件在於一定要在兩年內完成「先買後賣」或者「先賣後買」, 且無論先買或先賣,買進的不動產價格,必須高於賣出不動產方能退稅。只限於自用住宅 ,次數沒有限制。  重購自用住宅退稅包括兩個部分,土地部分可以退還土地增值稅,房屋部分則是退還所 得稅,申請退土增稅者,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買賣的不動產所有權人一定要是「同一人 」,申請退所得稅者,則無此限制。  除了買房子可節稅,賣房子也可以節稅,且不論賺賠都能享扣抵優惠。信義房屋表示, 賣房子有賺者,如果賣屋兩年內再買房子,就可享「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報稅時記 得附上買賣契約及所有權狀,申報扣抵之前已繳的財產交易所得。  如果是賠錢賣出,也可以扣抵「財產交易損失」,記得將買賣契約書、各項稅費與規費 收據、收付款記錄證明等文件附上。  在綜合所得稅方面,民眾購買自用住宅,每年有三十萬元的房貸利息支出可供扣抵,但 房貸利息支出必須先扣除儲蓄利息所得,餘額才能申報。  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提醒,房貸利息支出是每年依照實際繳納的貸款利息列舉扣 除,有實際利息繳納紀錄,才能真正享受到年度節稅效果,如果年底才購屋,等到過戶、 銀行撥款後,可能到次年一月才開始繳房貸,前一年便無房貸利息支出可以扣抵。 「二年內買屋換屋 有退稅優惠」,這應該是政府的美意, 讓大眾可以享有更舒服的家,想請問買屋換屋這樣的動作背後, 有沒有值得探討的地方呢?例如說:可以讓房地產業更繁榮…等, 感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38.222

02/27 21:03, , 1F
這應該是政府鼓勵支持大家買自用住宅吧~保障基本生活@@
02/27 21:03, 1F
文章代碼(AID): #15v2bGSw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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