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問幾個保險費列舉扣除的細節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時間19年前 (2007/05/10 01:29),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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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有幾個保險費列舉扣除申報的細節問題 1. 健保費若有眷保,要合併還是分開填? 如我有一張健保費繳費證明單是 我 4500 我爸 4500 (掛我的眷保) 我媽 4500 (掛我的眷保) 我有扶養我爸媽 那麼在報稅軟體的列舉扣除中,我應該報下列哪種? a. 我 13500 b. 我 4500 , 我爸 4500 , 我媽 4500 2. 我的戶籍在台北,我爸媽在楊梅,但是我報扶養他們 我看上面有版友提到要列舉扶養人的保費,必須在同一申報戶。 我不懂這個申報戶的意思跟戶籍有沒有關係 以我的情形來說,我可以列舉他們的保費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68.158

05/10 13:11, , 1F
1.a(合計後,軟體填入填在你名下)。2.請看置底文FAQ 1
05/10 13:11, 1F

05/10 18:26, , 2F
1. 我是打b耶>.<
05/10 18:26, 2F
文章代碼(AID): #16GWK0AH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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