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列舉本人及受扶養人的醫藥費以總額列之?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要開心過每一天)時間19年前 (2007/05/13 15:4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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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大家好阿 我爬過文 有一件事看不太懂 想確定一下 就是我今年扶養報我妹妹 我妹妹還在學 所以他的醫療我可以報列舉對嗎?? 然後報的時候 是以我的跟他的醫療總額下去報 然後報我的名字 對嗎?? (ex:我:500 我妹:500 報時,我:1000) 謝謝大家的回答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99.93

05/13 15:46, , 1F
是的
05/13 15:46, 1F
文章代碼(AID): #16Hi3MRs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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