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列舉本人及受扶養人的醫藥費以總額列之?
各位版友大家好阿
我爬過文
有一件事看不太懂
想確定一下
就是我今年扶養報我妹妹
我妹妹還在學
所以他的醫療我可以報列舉對嗎??
然後報的時候 是以我的跟他的醫療總額下去報 然後報我的名字
對嗎??
(ex:我:500 我妹:500 報時,我:1000) 謝謝大家的回答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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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5:4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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