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應納稅額=0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少於2.5萬
※ 引述《aoishingo (帶著傻笑給予祝福)》之銘言:
: 在下首次報稅 幫爸媽報稅
: 請問
: Q1我有一個妹妹在唸研究所 可以扣除25000學費扣除敖
: 那麼 她的註冊單12000 可以拿來當作薪資所得扣除額嗎
如果你妹去年一整年的學費只有12000元
那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只能扣除12000元
不能扣足25000元
(未滿25000元核實認列)
而且這不是薪資
沒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的適用
: Q2我家綜合所得總額475000
: 全部免稅額77000x6人=462000
: 扣除額470000
: 那麼 綜合所得總額475000 一 全部免稅額462000 一 扣除額470000 < 0
: 那是不用報稅嗎
: 後面 綜合所的淨額 x 稅率 一累進差額 = 應納稅額
0 x 稅率 一累進差額 = 0
: 應納稅額 一 全部可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 = 應退還稅額
0 - A = B
: 那這兩個式子 怎麼算 @@딊
B就是可退稅金額
要申報才能退稅
如果沒有A
當然就沒有B
那就可以不用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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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7:5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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