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想到一個跟爸爸租屋的與扶養的問題
這只是想到的情況
如果我申報撫養爸爸 則有扣除額77000+勞健保23000 =10萬的扣除額
但是我又申報跟爸爸租屋 假設一個月1萬 則我又支出12萬
那12萬算是爸爸的所得 爸爸的所得中又有43%的租屋必要支出
故真正的年所得只有68400 我撫養他 他的所得又算我的所得
所以我扣除額有22萬 所得有約7萬 實際支出達15萬是否最有利??
這當中是否有弊病呢 (這好像是雞生蛋蛋生雞)
ps.之前有大大提到 爸爸有收入 就不能被撫養 但是有朋友說還是可以的
只是他的收入會變成我的所得 不知道這是什麼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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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17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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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udeyu 來自: 61.64.178.41 (05/20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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