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這樣的我只適用標準扣除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隨性的自在)時間19年前 (2007/05/21 12:15),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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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一下 我去年年所得約三十二萬(同一家公司) 有另外保險共八萬 存在郵局存款目前約二十萬 但不是同一年增加的 如果有標準扣除計算得約再補繳七千五 但我家是單親家庭 母親年齡未到可報扶養標準 有謀生能力但沒收入 一個妹妹還在讀私立高中 也不到大專院校可報的標準 但身邊有她約四萬元的學費及校車收據 我用二維條碼的系統大約算過 似乎還是只能用標準扣除額 請問大家這樣還有節稅的空間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5.165.135

05/21 12:20, , 1F
可申報扶養媽媽及妹妹. 妹可扶養僅不能用扣教育特別扣除額.
05/21 12:20, 1F

05/21 12:23, , 2F
這樣估算,以標準扣除額,應納稅額是0.
05/21 12:23, 2F
文章代碼(AID): #16KHpIgd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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