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租報稅 列舉房屋租金支出

看板tax (稅板)作者 (選擇和決定)時間19年前 (2007/05/23 22: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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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6pi (doghead)》之銘言: : 不好意思 我剛剛有爬文找尋我要的資訊 : 可是我還是有一些問題: : (狀況:我跟房東簽一年的約,不過他說算十一個月的租金) ^^^^^^^^^^ 這部分的租金房東是否有說明原因? 或者少一個月的租金就是為了讓房客們來年不要拿租金去抵扣稅額呢: 第一次繳錢是繳5.5個月的房租,第二次繳下次的5.5個月的房租(總共11個月的) : 第一次繳錢後,有在契約書上證明 我繳5.5個月的錢 : 第二次繳錢後,也會在契約書上寫下5.5個月的錢 : 問題一: 我想拿正本的契約書去報稅,是不是這樣就可以報了? : 還是需要房東的其他證明? 租金是屬於【列舉扣除額】之一:【房屋租金支出】 一、符合以下條件才可以申報租金扣抵所得:   1.所租的房子,不能當營利事業使用,而是租來自住的房子。   2.承租人必須是納稅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   3.房客應以實際的房租支出申報,租金超過一年十二萬元,以十二萬元為上限。     4.不能同時申報購屋自住貸款利息支出。 二、申報時要準備哪些文件:   1.租賃契約書:必須載明房東與房客的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租金金額。    2.房租付款證明影本:房客必須檢附房東簽收的收據,或足以證明匯入房東帳戶的 證明文件影本,如自動櫃員機轉帳收據,或匯款證明。   3.房客供自住的設籍證明文件:承租人必須是納稅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 ,在承租地址辦妥戶籍登記的證明,或簽具切結書保證承租人承租 的房屋在課稅年度內是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註】無法設籍者,請改以「自住切結書」申報,在tax版也有範本可參考。 : 我不想知會房東說,我會去報稅,是怕說房東第二年會跟我漲房租(我覺得很不公平) 這裡公不公平一事,就要看您與房東所簽訂的合約為主, 畢竟,那是兩造雙方都同意才會簽下的! 若覺得有什麼不平之處,至少先與房東洽淡後,再來決定後續處理, 否則,您一旦報了稅,對房東而言也是不公平啊! 因為您一旦將租金報稅,這部分的租賃資料國稅局會轉交給稅捐處, 所以只有一點常識的房東,都會事前知會房客這件事。 所以,一般自用住宅出租的房東, 大多會在出租前就告知房客這件事(請勿將房租用抵個人綜所稅), 租金在談的時侯,就會再降下一些租金。 以房租抵稅,滿額一年12萬,稅率6%,可抵的稅金最高為7,200元, 這部分若會算,就可以和房東談談了, 從自用地價稅轉成一般地價稅,這稅金可能就天差地別了。 : 問題二: 常會聽到有人說要請房東開收據,可是如果我有正本的契約書,上面有記錄我繳的錢 : 這樣還要請房東開收據嗎? 同問題一回應,只要任何可以證明您繳交房租的資料、單據皆可。 : 問題三: 如果我正本被收走了,這樣我得用影本的話,那是不是一定得要房東的證明? 同問題一回應。 : 問題四: 我是簽一年的約,可是房租是繳11個月,這樣房東知道我報稅,會不會說我 : 少繳一個月的房租? : 因為契約書只記我繳11個月的房租.這樣我是不是會吃虧. : 因為契約書上並沒有寫說只算我11個月的房租.但是,簽約是簽一年. 一般合約書上,大多是繳交一年期共12個月份的租金來計算。 可是您的房東給您已經優惠一個月的租金了,不是嗎? 何來的吃虧一事呢? 吃虧的想法,應該是指:擔心房東會來追收一個月的費用。 這部分可以請對方在合約上備註: 租金分上下半年繳交六個月的租金費用,每次繳交費用為5.5個月XX,XXX元。 只要將六個月的房租只收5.5個月的錢一事,備註清楚就好囉! 以上,歡迎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222.174
文章代碼(AID): #16L5JSxy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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